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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
1、此处的“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一般是否都限于婚前如果是婚后给予,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均为共同财产,除非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因此,结合这一规定和习俗的常态,把彩礼理解为婚前较好。 2、彩礼如何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
找女婿是结一份亲,要钱干嘛,找到实成女婿最要经我是人家未来丈母娘,我是这样想的你也要培养你女朋友独立性格以及个人主见观,男人少不了外面打拼,女人太没主见不好。毕竟将来还是你们两口过日子,未来路还长呐。
首先,男方提出离婚,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同时,虽然是男方提出离婚,但是不能作为,女方拒绝退还彩礼的理由和依据。其次,如果双方离婚,那么关于彩礼退还的问题,是有法
首先,从法律角度而言,并没有规定结婚领证和下聘礼之间有强制性连续关系,也就是说没有要求说结婚就一定要下聘礼,聘礼原本只是男方给到女方家的一种心意,在古时候,也是对女方家的诚意和尊重,女方会根据男方的聘
女方怀孕了肯定是要结婚的,至于要不要给彩礼,这个需要看双方的意见。如果男方家境比较贫苦,拿不出来那么多彩礼,女方也不介意,是可以不用给彩礼的。国家法律法规也没有强制规定必须要给彩礼的。
结婚一个月离婚,男方的彩礼一般情况下是要退的。 1、结婚一个月离婚,如果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彩礼应当退还。 2、主张由于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一方负有举证的责任。 3、彩礼在法律上的性质
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领取结婚证之后,如果双方对离婚各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
欠朋友一万块钱对方起诉的,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也可以积极应诉。朋友起诉后,当事人可以和朋友进行协商,让朋友再给一点还款时间,重新达成还款协议,朋友愿意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还款;无法协商的,当事人应当积极应诉,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