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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疫情工资发放标准

针对疫情工资发放标准

2021-03-25 432
普法内容
疫情期间工资的发放标准如下:第一,如果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第二,如果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工资的发放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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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

上海靖予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 律所副主任

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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