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婚前买房产权归属
婚前买房产权归属

婚前买房产权归属

2022-02-16 590
普法内容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不过,如果拥有房产的一方自愿分割的,可以由其决定分割比例。除此之外,如果离婚时另一方经济困难的,拥有房产一方应该从房产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给予的具体金额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四十二条 适当帮助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婚前买房婚后买房婚后房产归属怎样确定
    婚前买房婚后买房婚后房产归属怎样确定

    一般而言,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有约定其房产归属权的,当然要先按照约定来履行。 没有约定房产归属权的,我们要按照以下情况来认定: 1、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

    2024-05-17 16
  • 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婚后是否产权的归属?
    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婚后是否产权的归属?

    婚前按揭买房的,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是双方共同贷款买房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2021-03-27 108
  • 婚前婚后所有的房产产权归属有哪些
    婚前婚后所有的房产产权归属有哪些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由个人出资,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的,应该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房贷的,仍认定是个人财产,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

    2021-04-28 80
专业问答更多>>
  • 婚前房产后的归属。...婚前房产再婚后的归属。展开

    既然是婚前财产,那么当然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双方协议约定为共有。

    2022-10-23 15,340
  • 婚前买房,婚后买房,婚后房产归属怎么确定

    一般而言,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有约定其房产归属权的,当然要先按照约定来履行。 没有约定房产归属权的,我们要按照以下情况来认定: 1、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夫妻一方

    2021-03-18 15,340
  • 婚前房屋归属权问题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在结婚后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不需要也不能分割对方的婚前个人房产,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2022-11-13 15,340
  • 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离婚如何确定婚前购房归属

    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

    2023-06-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婚前按揭房属于婚前财产吗 01:01
    婚前按揭房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前用个人财产做首付款,向银行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房子登记在出首付这一方名下,但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按揭贷款的,那么如果双方要对房屋进行分割的话,一般是由双方协商房屋归哪一方所有。如果协商不了,一般房子判给登记方,但是另外一方可以要求对婚后

    626 15,340
  • 结婚前财产离婚归谁 01:10
    结婚前财产离婚归谁

    结婚前财产,一般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是一方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不包括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如果婚前财产在取得时就属于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

    421 15,340
  • 房屋归属权最新法律 01:00
    房屋归属权最新法律

    房屋归属权最新法律规定如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

    2,185 15,340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 联合创始人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咨询律师
400-606-262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