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可以和军人离婚。不过与军人离婚的一般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如果军人不同意离婚的,是不能离婚的;当然如果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除外。 所谓重大过错是指下列情况: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可以的。现役军人是可以离婚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但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经过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婚对于复员费的分割取决于双方结婚的年限。根据法律规定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进行均分。所谓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军人可以离婚。军人离婚,分两种情况: 1、双方都是军人或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适用一般法定离婚事由加以处理。 2、非军人一方向军人提出离婚的: (1)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
1、不用,现役军人提出离婚手续是什么军婚是指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由于军人的特殊身份,其婚姻受到了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对军人婚姻实行特殊保护并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 2、主要体现在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不能异地办理。 2、但如果是到法院离婚,被告在异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异地法院办理离婚。
问:张某的爱人原是一名军官,参军8年后与张某结婚,婚后5年复员,得到复员费、自主择业费、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共计28万余元,复员后不久张某的丈夫提出离婚。张某是否可以分割丈夫从部队得到的相关费用?答:张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国家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破坏军人婚姻的第三者,可能涉嫌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法规定的破坏军婚罪的刑事责任。军人离婚了,也可以向相关机关举报第三者存在破坏军婚的行为。具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第三者确实侵犯
首先,如果配偶是军人,这就是婚姻法规定的军婚。与普通人离婚不同,同军人离婚,需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特殊要求。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如果是非军人一方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必须获得军人本人的同意。如果军人本人不同意,就不能擅自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