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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预见性规则,是指在违约损害赔偿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违约方只就在缔约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将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超出该预见范围的损失则不予赔偿。可预见性规则对于合理地确定赔偿范围和交易风险、鼓励当事人从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
合理预见原则是指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合理预见原则是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原则之一,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
合理预见原则是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原则之一,是指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 合理预见原则的主要理论依据即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只能承受订立合同的意思范围的约束,
合理预见规则是指损害赔偿额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依当时已经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已经预料或理应预料的可能损失。
合理预见原则是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原则之一,其是指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合理预见原则的主要理论依据即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只能承受订立合同的意思范围的约束,
合同的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之后,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变更的行为。民法典并没有明确指出合同变更需要遵循的原则,但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合同变更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遵循一定的要求:1、合同变更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也就是说,合同订
合同的履行全部原则,在法律上应当表述为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虽然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全面原则,但是根据合同法第六条以及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后,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换句话说,合同当事人
(1)成文的罪刑法定。①法律主义。这是指只有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才有权规定犯罪和刑罚,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等无权规定犯罪和刑罚,即罪刑法定中的“法”不包括行政法规等。②禁止习惯法。虽然习惯法体现民意,但因为不成文,缺乏明确性,违反了预测可能性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