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破产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01:40:38 230 人看过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户是复杂的客户,包括公司、企业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破产制度主要指国家破产法保护的破产秩序债权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指财产权利。客观要件。本罪客观表现为公司,企业通过隐瞒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置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具体包括三个个是实施隐藏财产,承担虚构债务和其他转移财产,处分财产的行为。隐瞒财产是指隐瞒公司、企业的资金、设备、产品、货物等财产,隐瞒、转移、隐瞒。承担虚构债务是指捏造、承认不真实或不存在的债务。其他转移,处分私有财产是指《破产法》第35条规定的私有或无偿转让财产,以非正常的价格出售财产,向没有财产保证的债务提供财产保证,提前偿还未到期的债务,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行为者只要实施上述情况中的任何转移或处分财产的行为,就符合这一客观行为要求。二是要实施虚假破产。也就是说,债务人在没有破产原因的情况下,通过逃跑、隐瞒或转移财产等手段,虚构伪造破产原因,申请破产,逃避债权人的索赔,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这里的虚假破产是指企业未达到破产极限,伪造破产原因,申请破产,而不是真正的破产。三是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必须给债权人和其他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构成本罪。这里的债权人是指公司、企业举债与公司、企业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金融机构、公司、企业债权所有者、经济合同中有债权的人等,其他人指公司、企业员工、国家税收部门等。以上三个客观要素必须同时具备,不可或缺。主要部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可由任何公司、企业组成。也就是说,根据《破产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一些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共同企业和民营企业等都是一致的。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要构造罪要件。但承担刑事责任的只有犯罪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负责人。本罪在主观方面应有意构成。行为者必须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直接故事。过失不构成成本罪。本罪的犯罪动机和目的往往是为了逃避债务。但犯罪目的和动机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结论:虚假破产罪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法律认定

对现《刑法》第162条中所规定的虚假破产罪中的实施虚假破产的明确解读是确定虚假破产罪的客观方面,从而确保对犯罪的追究,维护公正的破产秩序和市场秩序,实现虚假破产罪的立法目标的重点。对这一短语的解读,应从刑法条文的立法目标出发,结合破产法律制度与破产程序特征,对该条文对虚假破产罪客观方面作出如下法律界定:

第一,虚假破产罪尽管在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涉及到单位行为,但不应被认定为单位犯罪,应被认定为公司、企业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自然人犯罪。

第二,虚假破产罪中破产的成立,既包括正式的破产程序的启动,也包括公司、企业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破产状态以及破产程序因出现法定情形而被宣告终结的情形。在破产程序启动方面,如属于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情况,破产申请行为构成破产程序的启动,在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下,破产受理行为构成破产程序的启动。

第三,实施虚假破产,对债权人和其他人权利的危害性和刑事可罚性,是基于其适用破产程序或者出现破产状态的虚假基础而产生的。因此,虚假破产罪中犯罪客观方面的重点在于行为人实施的非法财产处置行为,这种财产处置行为既可以包括公司企业以集体意志主动为之,亦应当包括行为人控制公司企业为之。在犯罪客观方面中,不需要证明非法处置行为与公司企业破产状态的出现之间的因果关系。

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通过。《企业破产法》则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于2007年6月1日施行。

[2]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所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的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年第6期。

[3]我国刑法中确有其他罪名对在公司、企业破产时出现的犯罪行为进行规范,但明确指出虚假破产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仅此一条。公司、企业破产时可能涉及的其他罪名主要包括:

(1)破产清算时,公司、企业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的,可涉嫌妨害清算罪处理。

(2)破产前后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可按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处理。

(3)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4)破产程序中行贿或者收受贿赂的,可按行贿罪、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或者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处理。

(5)破产程序中侵占公司、企业财产的,可按职务侵占罪或者贪污罪处理。参见袁彬:《我国破产犯罪的框架与完善》,《政法论丛》,2004年第4期。

同时,刑法162条之一规定的妨害清算罪,其适用范围不仅包括破产清算,也包括非破产清算,因此,其针对的不仅仅是滥用破产法律制度的行为。

[4]黄太云:《刑法修正案(六)的理解与适用》(上),《人民检察》,2006年第7期。

[5]何泽宏:《解读刑法修正案(六)》,《现代法学》,2006年11月,第28卷,第6期。

[6]参见行江:《刑法修正案(六)第六条疑难问题研析——兼论妨害清算罪》,《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9月,第8卷第3期。

[7]罗朝辉:《论我国刑法的虚假破产罪》,《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1期。

[8]黄太云:《刑法修正案(六)的理解与适用》(上),《人民检察》,2006年第7期。

[9]行江:《刑法修正案(六)第六条疑难问题研析——兼论妨害清算罪》,《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9月,第8卷第3期。

[10]黄太云:《刑法修正案(六)的理解与适用》(上),《人民检察》,2006年第7期。

[11]另有一种较为完整地保留了刑法法条原意的解读,为虚假破产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人为地造成公司、企业破产的假象,以此逃避债务,致使债权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行为(何泽宏:《解读刑法修正案(六)》,《现代法学》2006年11月,第28卷,第6期。)但该解读的不足之处是没有明确说明如何认定破产的客观标准,因而存在不足。

[12]参见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31页;李希慧主编:《刑法总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12页。

[13]黎宏:《完善我国单位犯罪处罚制度的思考》,《法商研究》,2011年第1期。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75条。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8条。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94条。

[17]参见通用公司2010年12月8日的重整计划,第9页,http://www.motorsliqidationdocket.com/pdflib/8023_50026.pdf,最后访问日期2011年1月6日。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9条。

[19]李曙光:《李曙光谈破产法——破产宣告》,《法制日报》,2008年02月03日。

[20]同时,《企业破产法》第95条规定,债务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第108条规定,债务人可以因第三人提供担保或代为偿债以及自行偿债而被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可能性,仅发生在破产宣告前。

[21]周斌:《我国死亡企业不足4%进入破产程序法院主动求变推动破产案受理》,《法制日报》,2010年8月19日,第5版。

[2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20条。

[24]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破产法立法指南》,第43-44页,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ncitral.org/pdf/chinese/texts/insolven/05-80721_Ebook.pdf,访问日期:2011年5月29日。

[25]同上注。

[26]INSOLInternational,DirectorsIntheTwilightZoneIII,INSOL2009,p313.

[27]同上注。

[28]王欣新:《真假破产中严重欺诈均应追究刑责》,《检察日报》,2006年7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2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家破产相关文章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容留卖淫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1.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2.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一、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特征本罪的特征是:(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幼女的身心健康权利(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1﹑行为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有关规定,侵犯幼女的身心健康;2﹑利用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引诱幼女卖淫;3﹑犯罪对象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女自然人实施引诱行为,致未满十四周岁幼女从事卖淫,即可构成本罪主体法。商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被引诱的女孩是未成年的幼女而故意采用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加以引诱致其卖淫,并希望这种结果产生的行为法。
    2023-03-13
    378人看过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分别是:1、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独或者合谋、与他人串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单位
    2022-07-09
    296人看过
  • 拐卖儿童罪研究: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的分析
    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主客观方面: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招摇撞骗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招摇撞骗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分别是: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2023-08-13
    236人看过
  •  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如何定义生产有毒食品罪?
    生产有毒食品罪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同时,该罪行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该罪的主体则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生产有毒食品罪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同时,该罪行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该罪的主体则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行 为 : 掺 入 有 毒 、 有 害 的 非 食 品 原 料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生产、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将受到以下法律制裁:1. 违反该法规定,在生产、
    2023-09-03
    437人看过
  •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分别如下:1、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一、经济刑事案件立案金额经济犯罪多少钱才可以立案,以下我做简单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比如:一、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二、骗贷达到100万元将被立案追诉。二、怎么样构成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
    2023-04-10
    262人看过
  •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主体和客体: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2、主体要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4、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一、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具体包括哪些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包括准许出境和入境的护照、签证等。伪造是指无权制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人非法制造,变造是指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制作。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所提供的出入境证件必须是伪造或经过变造的虚假或无效的证件。所谓伪造出入境证件,是指仿照正式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形状、图案、文字和色彩
    2023-03-10
    168人看过
  •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他人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他人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他人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礼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强制猥亵他人,即使他人身体的动静举止受到非法干预,同时使其私有领域受到侵犯,侵犯了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侮辱他人,损害了他人的名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首先,行为人猥亵、侮辱他人具有违背他人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他人意志,即缺乏他人的真实同意。如果他人对于行为人的猥亵行为表示同意,不能成立本罪。他人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
    2023-03-03
    103人看过
  • 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是指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一、盗窃古墓葬在哪些情形下会被从重处罚、盗窃古墓葬在以下情形下会被从重处罚:1、盗掘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2、古墓葬集团首要分子盗掘古文化遗址;3、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4、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严重破坏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二、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如何界定?同时符合下列要件即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行为人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3、犯罪客体是国家有关文物的保护制度;4、客观方
    2023-06-21
    63人看过
  •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一般情况下,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客观要件通常是:在客观方面,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会表现为:具备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职责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一、伪基站犯罪破案中涉及什么罪名非法生产、销售“黑广播”“伪基站”、无线电干扰器等无线电设备三套以上或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行为,可依法以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8项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对打击的重点、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作出规定,明确了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的界限。负有无线电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
    2023-03-14
    240人看过
  • 合伙走私并贩卖武器罪的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
    《刑法》中没有合伙走私并贩卖武器罪,但有走私武器罪,其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一、走私制毒物品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口的管制和国家对外贸易管制,是复杂客体。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管制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而携带、运输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二、不知是文物而
    2023-03-31
    425人看过
  • 武装叛乱、暴乱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一样吗?
    一、武装叛乱、暴乱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一样吗?是不一样的,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在武装叛乱、暴乱的过程中,行为人往往同时实施杀人、伤害、爆炸、放火、抢劫等行为。但这些行为已包含于武装叛乱、暴乱的行为之中,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二、武装叛乱、暴乱罪的特征是什么?1.构成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都必须具有实施了“组织、策划、实施”的具体行为。其中,这里规定的“组织、策划、实施”的基本含义与《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是一致的,故不再赘述。3.必须是具有“武装”性质。所谓“武装”,是指叛乱者
    2024-01-19
    326人看过
  •  毁灭国家公文的定罪标准: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
    本文介绍了盗窃、抢夺或破坏国家机关文件、证明书和印鉴罪的客观和主观要件以及相关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盗窃、抢劫或破坏国家机关文件、证明书和印鉴的行为。盗窃是指行为者认为不会被公文、证明书、印鉴的保管者、使用者、所有者发现的方法暗中取出公文、证明书、印鉴的行为。盗窃必须是国家机关的文件、证明书和印鉴,成本罪。盗窃的不是公文、证明书、印鉴、公文、证明书、印鉴,但不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明书、印鉴,也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的罪行如盗窃罪、武装部队的公文、证明书、印鉴罪等罪行。所谓抢夺,即公然夺取,是指当着公文,证件,印章所有人,保管者,使用者的面而突然夺取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既可以是乘人
    2024-03-18
    146人看过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是未公开信息,而积极利用此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交易。客观方面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
    2022-06-25
    235人看过
  •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常活动。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了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情况、证据罪。该法第26条规定:"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罚。"此项规定,对于惩治间谍犯罪和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情况、证据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间谍犯罪是一种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又具有十分隐密的特点。打击和防范间谍行为是国家安全机关的专门职能,同时,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同间谍犯罪的斗争,需要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的支持
    2023-02-26
    238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家破产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国家可能会出现的不同状况提出的。当一个国家对外资产小于对外负债,就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国家破产仅表示国家经济处于危急情况的一种状态,而不代表国家主权的丧失。... 更多>

    #国家破产
    相关咨询
    • 挪用资金罪的客观方面、客观方面、客观方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17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
    • ? 帮助恐怖活动罪的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01
      帮助恐怖活动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帮助恐怖活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金钱或者其他物质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31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即依法从事血液采集、供应或血液制品制作、供应的单位,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可能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以致损害发生。客观方面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 走私贵重金属罪的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2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中的对贵重金属禁止出口的制度。其对象是黄金、白银或者国家禁止出口的其他贵重金属。其他贵重金属,在这里是指除黄金、白银之外的诸如铂、铱、锇、钌、铑、钛、钯等为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贵重金属,是指具有高价值性或稀有性的金属,一般的非贵重金属或虽为贵重金属但尚未为国家禁止出口的,则不能构成本罪对象。对非贵重金属进行走私的,亦不能以本罪论处。应当指出,贵
    • 客观方面侮辱罪的客观方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6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