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21:00:37 500 人看过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一、工伤认定大概多长时间出结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申请工伤要多长时间能下来

申请工伤一般需要60天,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一般需要15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三、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14: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为什么单位不承认员工的工伤?
    单位不承认工伤的目的是不愿意赔偿。工伤赔偿的标准:1、如果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员工可以督促用人单位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公司未申请工伤认定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1年内可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的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
    2023-07-04
    260人看过
  • 哪些不是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工。一、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一)接受行政处罚1、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二)低于当地
    2023-03-17
    292人看过
  •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
    1.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意见不同的问题:职工或者近亲属都不是工伤认定的主体,工伤的认定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经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才能真正认定是否为工伤。工伤认定的申请用人单位不主动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2.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一、工伤是如何认定的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授权对职工因事故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为工伤的行政确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
    2023-04-02
    292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不属于工伤的,应认定为工伤吗
    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过调查认定劳动者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之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不属于工伤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一、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劳动者受伤后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办理流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二、最新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最新工伤认定流程如下:1、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3、进行调查核实;4、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没有劳动合同认定工伤的办法具体如下:1、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
    2023-03-24
    81人看过
  • 不认为是工伤的为什么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遭遇工伤事故的举证责任在企业,个人不负有举证的义务。但是个人须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负举证责任。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2024-04-13
    338人看过
  • 用人单位拒不举证导致不是工伤被认定工伤
    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过调查认定劳动者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之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不属于工伤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2024-04-19
    490人看过
  • 什么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和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认定作出了明确规定。(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
    2023-04-29
    407人看过
  •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不适用工伤认定
    《中国劳动保障报》11月21日刊登了《非法用工单位也需要工伤认定》一文。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否适用工伤认定问题在实务界仍存在着争议。笔者通过法理分析说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不适用工伤认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将伤亡事故定义为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规定》将职业病定义为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要求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可见,属于工伤情形的前提条件是职工向企业提供生产劳动,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而且基于劳动关系引起的事故伤害或疾病才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说,劳动关系与工伤认定是互为充分必要条件的。在我国,确立劳动关系除了要存在劳动力提供和使用事实外,还需使用和提供劳动力的当事人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2023-06-10
    289人看过
  • 哪些单位需要参加工伤保险,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哪些单位需要参加工伤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二、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何参加工伤保险?1、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2、市级统筹区内机关(含依照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工伤待遇仍按原办法办理。三、什么是工伤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一定时期计算和收取保险费
    2023-11-25
    265人看过
  • 用人单位认定为工伤,劳动部门不予认定怎么办
    工伤不由用人单位认定,由人社局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具有工伤认定权,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由人社局依照法律的授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作出是否工伤的认定决定。工伤职工对人社局作出的工伤不予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认定的人社局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社局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
    2023-02-04
    104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
    2023-03-16
    212人看过
  •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动工作岗位的情形
    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原则精神,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岗位: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4、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调动工作岗位需要征得员工的同意是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不过,符合法定条件的话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面的调整工作岗位,比如法定医疗期满之后,员工因为自己的身体已经没有办法再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那公司只能为其调换其他的工作岗位,否则就只能解除合同了。一、劳动合同岗位调动是否需要征得员工的同意?调动工作岗位是需要征得员工的同意的,《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
    2023-03-28
    187人看过
  • 认定工伤用人单位单位举证期限
    一、认定工伤用人单位单位举证期限在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可征求被告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做到从程序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6、
    2023-06-07
    198人看过
  • 海口市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是不认定为工伤的
    海口市工伤认定的情形有:(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
    2023-12-15
    8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工伤不经过工作单位的认定,能不经工作单位直接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27
      我是某工厂的职工,近期在工厂修理机器过程中不小心将手卷进机器里受伤。我被送到医院,工厂相关负责人到医院看望了我。事后我向工厂提出申请工伤认定,但很长时间过去了仍没有音讯。请问我能不能不经工作单位直接申请工伤认定?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
    • 但是不认为是单位犯罪的情形有哪些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6
      所谓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那么不认为是单位犯罪的情形主要是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
    • 用人单位工伤认定单位的工伤认定不服的怎样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8
      《工伤认定办法》第19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决定,可以直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那么提起行政复议应该向工伤认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提起,而提起行政诉讼应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王同翠[案例]:王某是某针织厂的女职工。
    • 单位请求用人单位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5
      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
    • 用人单位不得与职工列为竞业限制人员的情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3
      除了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他人员用人单位不得被列为竞业限制人员。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