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条件是在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并具有学习能力。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被录取:1. 深圳市户籍的学生;2.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的学生;3. 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的学生子女。
宝安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条件是:在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并具有学习能力。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被录取:1.深圳市户籍的学生;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的学生;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的学生子女。
宝 安 小 学 招 生 对 象 有 哪 些 ?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当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 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参加当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考试或者由当地政府统一安排入学。
3. 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家长收取报名费、杂费或者其他费用。
4. 适龄儿童、入学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及时到学校登记,或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 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6. 适龄儿童、少年跨区域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事先了解拟入学的地区义务教育的规划、政策,并与当地学校就入学方式等作出书面协议。
7. 每年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情况进行统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予以动员入学。
8. 当地政府应当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入学工作,并加强对入学工作的领导。
以上是我国《义务教育法》中关于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对象的相关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也有相应的义务。
以上是我国《义务教育法》中关于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对象的相关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请家长遵守招生条件,配合学校登记工作,以免错过孩子入学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
龙岗小学2023年学位申请填报要求
429人看过
-
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如何申请
61人看过
-
深圳没居住证怎么申请小学学位
373人看过
-
申请德国大学入学有什么学历要求
93人看过
-
有安置房如何申请读小学
207人看过
-
小学申请要求中是否包括准生证?
198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中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即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区域设置,基本上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三级。它们的组成及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更多>
-
-
-
宝宝上小学要劳动合同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0具体看当地学校是否需要,宝宝上小学要劳动合同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证明父母在当地是否有工作,工作时间多长,所以需要的材料你只要按照学校要求去办理就好,孩子的学习需要提供的话就要,不用就不要,一般提供的都是复印的。
-
有宝宝上小学的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二《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
-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什么情形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5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