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船舶所有权取得、转让、消灭登记(所有权登记);项目编码:220交通05—01。
(二)行政审批(许可)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三)项目审批(许可)办理类别:承诺件
(四)行政审批(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市航务(海事)局
(五)行政审批(许可)决定机关:市航务(海事)局
(六)行政审批(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向海事部门申请办理
(七)行政审批(许可)条件:
1、申请人合法取得船舶所有权;
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的规定;
3、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八)申请材料:
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3、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适用于共有情况)
4、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6、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书(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或购船发票和交接文件等等),建造中的船舶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书。
7、合资公司出资额的证明文书(适用于中外合资公司所有的船舶)
8、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
9、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书或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书
10、船舶技术资料
11、船舶照片5张(正横2张、侧艏1张、正艉1张、烟囱1张)
12、对于进口船舶在渔监登记后转为运输船舶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的船舶,适用交通部《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中有关进口船舶船龄限制的规定,还应审查在渔监登记时的原始材料(包括建成日期、进口日期、进口用途的证明文书等)
(九)申请表格:
填写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该申请书可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航务(海事)局窗口免费领取,按表中内容要求认真填写。
(十)行政审批(许可)程序:
1、受理
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航务(海事)局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受理标准查验填写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及申报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及时受理,给予申办人开出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核人员;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当面通知申办人补齐资料后,再进行受理。
时限:1个工作日。
2、审定
承办:市航务(海事)局安全监督科负责人、局领导
单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在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审定人名字,返回受理人员;不同意审核意见的,与审核人员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并按原渠道退回受理人员。
时限:4个工作日。
3、制证及文书
承办:市航务(海事)局安全监督科
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时限:1个工作日。
4、发证并告知
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航务(海事)局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通知申办人领取证书或不予许可通知书,并将相关权利、投诉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1个工作日。
5、立卷归档
许可工作结束后,市航务(海事)局安全监督科将许可过程形成的文书材料当即归档。
(十一)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十二)行政审批(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无
(十三)行政审批(许可)的法律效力: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未经登记的,不得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关于发布交通部水上安全监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登记费以200元为基数(未满50净吨的,以100元为基数),每增加1净吨加收1元。
(十五)年审、年检:无
(十六)监管措施:
未经登记,假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的,由船舶登记机关依法没收该船舶。
-
船舶所有人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港口为?
307人看过
-
船舶所有权可以登记为个人吗
347人看过
-
对于船舶安全所有权怎么登记
387人看过
-
项目名称: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68人看过
-
遂溪县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政策
207人看过
-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的换发方法是什么?
486人看过
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按取得原因的不同,船舶所有权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船舶的原始取得主要是建造。当新船建造完毕,即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所有权登记... 更多>
-
船舶所有权的登记,船舶所有权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3船舶所有权需要登记。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必须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未登记的,不得与第三者对抗。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个人共的,应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未登记的,不得与第三者对抗。
-
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条件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9船舶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在权登记证书,授予船舶登记号码,并在船舶登记簿中注明下列事项:(一)船舶名称、船舶呼号;(二)船籍港和登记号码、登记标志;(三)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四)取得船舶所有权的方式和日期;(五)船舶所有权登记日期;(六)船舶建造商名称、施工日期
-
哪里可以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
-
已办理新建船舶船舶登记的船舶应当办理什么登记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1、申请船舶识别号;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除第四项向船舶检查所申请外,其馀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
-
船舶安全所有权的登记如何进行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10一、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二、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 就新造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