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通常有哪些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09:45:17 116 人看过

一、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报工伤保险的程序。

二、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三、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四、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六、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七、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八、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大家肯定已经知道工伤申请的程序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仲裁程序相关文章
  • 常见工伤赔偿争议处理有哪些
    一、代理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条件:1.已经取得工伤死亡证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2.社保部门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者不按规定给付保险金的,3.时间δ超过三个月。以社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代理工伤赔偿劳动仲裁条件:1.已经取得工伤死亡证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三、代理工伤赔偿民事诉讼条件:1.已经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对裁决书的裁决不服;3.时间δ超过15日的。以用人单λ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四、代理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条件:1.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2.治疗已经终结或者伤情相对稳定;3.留下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鉴定。五、代理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条件:1.已经做出伤残等级鉴定:2.时间超过一年;3.单λ或者社保机构认为伤情发生了变化。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复查鉴定
    2023-06-04
    172人看过
  • 鉴定工伤后赔偿程序是哪些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
    2024-05-08
    367人看过
  • 常州市哪里有工伤赔偿
    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常州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一、常州四级伤残赔偿标准工伤伤残如何赔偿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常州工伤赔偿的多
    2023-06-28
    355人看过
  • 2024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有些什么样的程序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程序是哪些一、办理机构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二、申办条件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三、申请材料1、或复印件;2、复印件;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4、费用原始票据;5、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2023-11-28
    54人看过
  • 常州市有哪些途径获得工伤赔偿?
    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常州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申请工伤赔偿去哪里?申请工伤一般是用人单位在事故之后的1个月内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如果用人单位自规定的时间内不申请,职工自己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赔偿。治疗伤情稳定后需要鉴定伤残等级的,向当地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
    2023-07-07
    151人看过
  • 常熟市最新工伤10级赔偿有哪些
    工伤十级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2023-03-16
    279人看过
  • 工程占地赔偿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用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单位每人平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贴标准是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毗河二期工程占地赔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8-07
    169人看过
  • 常见的工程索赔有哪些?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常见的工程索赔有以下几种: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2、由于业主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3、业主和工程师发布加速指令,要求承包商投入更多资源,加班赶工来完成施工项目,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4、业主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5、由于物价上涨因素,带来了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的不断增长,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度上升引起的索赔。6、其它方面的索赔:如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拖欠支付工程款引起的索赔、停电、停水的索赔等。施工企业一定要增强索赔意识,加强索赔管理,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存工
    2023-04-23
    321人看过
  • 员工受了工伤后要走哪些程序赔偿
    一、员工受了工伤后要走哪些程序赔偿员工受了工伤后要走以下程序赔偿: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2023-11-11
    353人看过
  • 工程承包人的索赔程序通常可以分成哪些步骤
    (一)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二)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三)确定合理的补偿额(四)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五)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
    2023-06-13
    87人看过
  • 工伤赔偿程序(工伤赔偿的步骤)
    工伤赔偿流程: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最后,由承办工伤保险事务的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赔偿仲裁申请流程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
    2023-07-15
    363人看过
  • 员工工伤赔偿包括哪些费用,如何走赔偿程序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4、一次性
    2023-03-30
    442人看过
  • 2024民工工伤赔偿需要哪些法律程序寻求赔偿
    一、民工工伤赔偿需要哪些法律程序寻求赔偿1、先进行工伤认定;2、工行认定完毕之后,需要申请伤残鉴定;3、然后就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4、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下发工伤待遇。5、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二、哪些情况下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2023-11-27
    322人看过
  • 工伤保险通常需要走哪些流程
    一、工伤保险通常需要走哪些流程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方法是:1.缴费单位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应缴纳数额。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3.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二、工伤保险不缴纳发生工伤怎么办单位未交工伤保险但劳动者出了工伤的,有关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费用由单位来支付;但如果单位及时补缴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则新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
    2023-12-01
    31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指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和雇佣单位采取的一种通过第三方仲裁机构,依据相关法律做出对双方因为纠纷协调而采取的一种法律途径。... 更多>

    #劳动仲裁程序
    相关咨询
    • 工伤赔偿程序包括哪些工伤赔偿的程序包括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4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工伤赔偿的条件有哪些,工伤赔偿的程序有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4
      工伤维权索赔程序:一、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大部分工伤案件都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由于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必备要件,在劳动关系不能得到证明的情况下,工伤案件的其他程序也就无从谈起。二、工伤认定程序。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提起工伤认定,那劳动者只能是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工伤认定委员会提起工伤认定了。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相应
    • 工伤如何赔偿,工伤后申请工伤赔偿有哪些程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0
      工伤后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赔偿金的数额不等,一般可以要 求以下赔偿1、医疗费:【30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30条4款】【工伤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30条4款 】【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食宿费:【30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工伤保险基
    • 工伤赔偿程序,工伤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6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您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才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我们律所办理了大量此类案件,对这类案件很专业,效果很理想。如需专业律师指导、争取更高的工伤赔偿款,请来电详细说明案件情况,以便尽快为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
    • 征地拆迁程序通常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1
      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