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建设合同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6 14:00:07 59 人看过

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称为建设工程合同。这种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合同权利义务可以自由约定,但建设工程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与建筑市场秩序,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称为建设工程合同。这种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合同权利义务可以自由约定,但建设工程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与建筑市场秩序,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另外,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指示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发包人验收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建 设 工 程 合 同 法 律 强 制 性 规 定 分 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同时,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是,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另外,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也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最后,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种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合同权利义务可以自由约定,但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与建筑市场秩序,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是,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此外,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也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最后,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1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分包相关文章
  •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之分析
    一受教育权的性质受教育权是许多国家的宪法以及几乎所有国家的法律都共同规定了的权利,但在庞大的权利体系中,受教育权处于何种位置,其性质究竟是什么,法学界一直争论不休。笔-者在此提出自己的一些初步认识,以抛砖引玉。(一)公民权说该说认为“受教育权实质是一种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是享有主权的国民为有效行使政治权利并扩大其参政能力而要求国家帮助创造文化教育的权利。”[1]也有学者将此说称为“人民主权说”,认为“受教育权是实现人民真正享有主权的必备条件”,因为“人民要真正成为主权的享有者,必须理解基本的政治原理,清楚政治的运作及政府行事的规则。这一切只有通过学习才能获得”。[2]日本的**睦男先生认为,“受教育权的保障具有主权者教育的意义,受教育权是为了使国民现在和将来具有一定的政治能力,使之能稳固民主主义政治。”[3]笔-者认为此说难以成立。首先,受教育权从权利主体上看应属于所有人,是一种人权,而不
    2023-05-03
    414人看过
  • 分析合同权利与义务转让的影响
    技术合同的权利义务一般不能转让。由于技术合同可能涉及到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并且一般合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对技术提供者的信赖而订立的,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类型。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关于pc构件运输合同的权利义务关于pc构件运输合同的权利义务主要有以下规定:1、承运人具有收取运费、行使留置权的权利,但需要履行按约定运输到指定地点、及时通知收货人的义务等;2、托运人享有要求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变更运输地点、收货人的权利,但需要履行如
    2023-08-14
    56人看过
  • 董事权利义务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执行董事指,除了参与董事会的经营决策还兼任公司经理职位,负责公司业务执行公司董事。执行董事的权利:1、主持股东会会议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4、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执行董事的义务:1、执行董事应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3、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4、不得有法律规定的其他行为。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区别1、非执行董事考虑的是所代表的股东权益,而独立非执行董事要确保董事会考虑的是全体股东的利益。2、非执行董事代表所委派的股东,而独立非执行董事具有独立性。3、非执行董事只要获委派股东信任是可以没有专业能力的,而独立非执行董事具有专家性。4、非执行董事可以是专职的,而独立非执行董事往往都是兼职的。非执行董事是不在企业经营管理层担任职务的董事,又称
    2023-07-02
    470人看过
  •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及其区别分析
    权利是可以进行放弃的,但是义务是必须要履行,不能够放弃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应当辩证的看待。有的权利是以义务为前提,有的义务是以权利为前提义务必须要履行义务,具有强制性而且不能够放弃,不履行义务会受到相应的不利后果,不行使权利只是个人权利的放弃,并不会由此产生不良的后果。业主的权利与义务1、业主对建筑物内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一规定明确的是共有和共同管理的原则。2、业主对共有部分物权,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同时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这说明,共有物权的权利与义务是伴随专有物权同生同灭的。业主对共有物权的权利义务不可分割。3、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
    2023-06-30
    153人看过
  • 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变更指南
    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方式是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赠与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赠与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赠与人有赠与财产的权利、任意撤销权,转移赠与标的物、瑕疵担保义务;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023-07-05
    422人看过
  •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异同分析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为: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承揽合同对主体没有特别的要求;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大,承揽合同无限制;3、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建设工程合同中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合同应当自行完成。委托技术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履行范围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稼给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和承揽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而委托合同则不同,委托合同一般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法律行为,其法律结果是通过受托人的履约行为而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法律关系。(二)履行后果和风险责任的承担不同。承揽人在交付工作成果以前,是
    2023-07-04
    361人看过
  • 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分析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的义务为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务合同中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一)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二)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
    2023-07-05
    435人看过
  • 合同中附随义务的特点分析
    合同附随义务的特点如下: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它是随着当事人缔约、履约和履约后关系的建立、存续而产生和发展的。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合同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这些义务在合同成立之初就已经确定;但附随义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是从一开始就确定的,而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行,要求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遵守一定的义务,以维护对方的利益;3、附随义务具有法定性: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契约自由原则的框架内自主决定合同内容,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具有任意性;而附随义务则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即使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也不影响该种义务的存在,而且,此类义务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也无权废止。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后果一般认为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构成不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
    2023-07-05
    388人看过
  • 合同需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吗
    一、合同需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吗?合同需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合同订立原则有哪些?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善良风俗原则三、不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向法院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四、劳动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两者存在的社会领域不同
    2023-05-22
    387人看过
  • 解析诉讼中权利人和义务人的区别
    权利人与义务人有以下几个区别:1、法律术语上看,权利人与义务人相对应,是诉讼活动中的共同参与者;2、概念上看,权利人是权利主体中享有权利的一方,义务人是利益主体中承担义务的一方;3、性质上看,权利人具有在法律范围内实施某种行为的积极行为的权利,义务人必须从事法律规定的一切行为。明确诉讼活动中的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的地位性质,有利与诉讼活动地更好进行。试述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的区别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的区别:1、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持不同态度。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是争议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在同一法律关系中共同享有权利,或者共同承担义务,对争议标的态度完全一致。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的诉讼,与本诉的诉讼标的不是共同的,同本诉的原告或被告均无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持全部的权利,而排除其他任何人的权利,则应是对诉讼标的主张全部独立请求的第三人。若对诉讼
    2023-06-30
    120人看过
  • 合同主体变更时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一)债权转让时的权利义务关系1、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享有抵销权;4、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二)债务转移时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体现在:1、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2、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一、合同主体变更是什么(一)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
    2023-03-31
    78人看过
  • 货运合同各方权益及职责:分析合同当事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托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托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1.支付运输费用。这是托运人的基本义务。不支付运费、保管费等应付费用的,除有相反约定外,完成运送的承运人有留置权。运送货物因不可抗力发生毁损灭失的,托运人可以免交运费,已交的可以请求返还。2.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准确提供收货人和告知必要情况的义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3.包装义务。凡必须由托运人包装的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或适宜保护货物的方法包装。4.托运危险物品的妥善包装、警示等义务。试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独特的权利和义务(一)买受人的权
    2023-07-24
    203人看过
  • 解析权利和义务的定义和相互作用
    权利和义务是:1、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力量。一般来说,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和保护。公民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利益,或者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以满足其特定的利益;2、义务是情愿,志愿,对称的权利。义务是主体应当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责任。义务人为了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强制执行某些行为或不是某些行为的必要性。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了解涉及到保密范围的工作内容提供方便。2.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创造和应用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3.甲方在乙方离职时发放离职补偿金以要求乙方做到第四项条款。获取离职补偿金条件:当涉及违反甲方纪律而被处分,处罚或被解雇的乙方不在获取离职补偿金范围内。4.离职补偿金发放的比例:1)已工作半年未到一年的,以最后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补偿。
    2023-07-04
    366人看过
  • 债权方和债务方各自的权利
    (一)债权方的权利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折抵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就会暂不执行,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执行。如果债务人阻挠执行,法院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二)债务方的权利《民法典》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
    2023-02-17
    9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行为,发包后,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而是与承包人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更多>

    #工程分包
    相关咨询
    • 怎么确定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4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
    • 劳务派遣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分别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劳务派遣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一)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3.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4.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
    •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设备所有权和使用权转移如何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
    • 居间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如何区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3
      居间合同委托人权利和义务的区别有:居间合同委托人的权利主要包括要求居间人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要求居间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居间合同委托人的义务主要包括报酬支付义务、费用负担义务。
    • 合伙企业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分别在各不同的公司中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6
      在合伙关系中,怎样区分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难道合伙关系中只有共同共有吗?在合伙企业中呢?还有合伙人的资格能被代理吗?答复:你好,按份共有的特征是;(1)各共有人有确定的份额,分别按照各自所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2)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处分,由共有人协商进行,协商意见不一致时,一般按照共有财产一半以上的共有人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3)各共有人对自己的份额有权转让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