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能否确认无争议合同的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7:40:42 459 人看过

仲裁机构能确认无争议合同的效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显失公平的合同、重大误解的合同,以及因欺诈胁迫且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即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逐步实现“实体化”

面对各地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的态势,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积极实施实体化建设,以实现办案职能与行政职能相分离。与此同时,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也将逐步实现职业化、专业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是在全国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效能建设座谈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劳动关系的不断变化,我国各地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呈现出持续、快速、大幅增长。统计显示,2003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达22.6万件,比上年增长22.8%,是1987年恢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时的40倍。但面对劳动争议大幅上升的形势,我国相关机构劳动争议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明显凸现。

王东进表示,解决当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即实现办案职能与行政职能相分离,补充足够的专职办案人员,保障专门的办案经费和独立的办案场所。当前的实体化建设可以不搞统一模式。机构单独设置是实体化,机构没有单独设置,但实现了行政事务和办案职能的分离,保证了人员编制、经费和办案条件,同样是实体化。王东进说。

王东进同时表示,作为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还将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在尽快扩大专职、兼职仲裁员队伍的同时,将探索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职业等级制度,研究制定仲裁员职业资格、岗位规范等方面的标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0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仲裁协议效力争议仲裁案
    申请人:日本S株式会社被申请人:中国郑州G公司根据申请人日本S株式会社与被申请人中国郑州G公司于1995年4月13日签订的××号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申请人提交的书面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双方当事人关于上述合同所产生争议的本仲裁案。在本案仲裁程序进行当中,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管辖权异议。被申请人称: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的依据是1995年4月13日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号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该条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申请人国家根据被申请人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据此,被申请人认为,上述条款中所表述的被申请人国仲裁机构并未指明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亦不是中国惟一的仲裁机构。
    2023-06-06
    147人看过
  • 仲裁协议的确认机构是什么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4、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5、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以下两个机构作出裁定: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此外,要注意以下几点: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既
    2023-06-18
    466人看过
  • 无争议的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如何解决
    一、无争议的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如何解决双方可以先调解,调解不成功再请求司法保护。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
    2023-06-18
    316人看过
  • 合同争议仲裁多久发生效力
    合同纠纷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我国《仲裁法》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劳动仲裁对方缺席怎么办劳动仲裁对方缺席可以缺席仲裁。如果被申请人在开庭后未到庭,而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即视为被申请人主动放弃了仲裁庭调查、质证、辩论、发表最后意见等一系列的权利。仲裁庭可以对申请人进行调查、审查核实证据、听取意见,并审查被申请人提交过的书面材料后直接作出仲裁裁决,即缺席裁决。劳动仲裁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包括:1、是快捷,快捷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争议,程序简便,时间比较短。劳动争议需要快速处理,当事人一般都不愿意在纠纷处理上花费很长时间和很多精力,仲裁正好适
    2023-03-20
    327人看过
  • 仲裁机构认可合同有效吗
    仲裁机构可以确认无争议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显失公平的合同、重大误解的合同,以及因欺诈胁迫且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即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一、双方订立的合同不公平怎么办合同订立的时候有明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撤销合同的,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可以要求返还。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因为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
    2023-03-13
    297人看过
  • 合同仲裁机构的权威性和效力
    合同仲裁机构由合同当事人在仲裁条款中约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根据《仲裁法》第十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合同仲裁机构约定不明是否视为没有约定分情况,如果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名称约定的不准确,但是能确定具体仲裁机构的,认定该仲裁条款有效;如果不能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也没有说明具体的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当事人也达不成补充协议的,该仲裁条款无效,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受理。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
    2023-07-06
    112人看过
  • 仲裁裁决中能否认定涉案合同效力?
    一、仲裁裁决中能否认定涉案合同效力?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仲裁条款或者签订仲裁协议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可以认定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二、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
    2024-01-28
    467人看过
  • 合同转让仲裁效力如何确认
    一、合同转让仲裁效力如何确认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转让不会对仲裁效力造成影响,原仲裁条款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二、不可进行合同债权转让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可进行合同债权转让的情形包括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
    2023-04-18
    124人看过
  • 仲裁是否可以对合同进行无效确认
    一、仲裁是否可以对合同进行无效确认仲裁能确认合同无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所以仲裁是可以确认合同无效的,并且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就更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二、仲裁流程怎么走仲裁首先需要双方都同意以仲裁方式决定问题,要有仲裁协议书。然后有仲裁协议书之后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等待仲裁委员会受理。根据仲裁法,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通知并且说明理由。《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第
    2023-12-20
    314人看过
  • 仲裁效力确认管辖案能否上诉
    一、仲裁效力确认管辖案能否上诉法律上没明文规定是否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只有管辖权异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实务中,这种案件裁定也基本上都不可上诉。如果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双方当事人可以另外协商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二、仲裁协议效力如何确认1、确认机关:仲裁委员会和法院;2、管辖:(1)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法院;(2)约定仲裁机构不明确为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法院;(3)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的确认: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法院;3、法院确认优先: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如果仲裁机构先于法院接受申请并已作出决定,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
    2023-06-06
    158人看过
  • 仲裁法协议效力确认诉讼
    首先,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其次,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商标权案件管辖法院在哪由中级人民管辖。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商标合同纠纷案件: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商标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4、诉前停止
    2023-03-14
    34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什么确认
    一、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什么确认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2.合同内容不合法。指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二、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无效的处理措施,包括撤销合同、修改合同
    2023-05-27
    199人看过
  • 劳动仲裁能确认协议条款无效吗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能确认劳动合同(协议)部分条款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一、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表现情形有哪些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怎么理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权应归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不应由调解程序来解决。在提出办理退休缺劳动合同之前,若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必须要由人民法院审结案之后,该请求才有可能会被受理。三、劳动合同无效由哪个机构确定呢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
    2023-04-05
    63人看过
  • 遭遇劳动争议,能否向仲裁机构申请?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会被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1、申请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的,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2、申请人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为依据。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是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
    2023-07-10
    21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确认仲裁机构名称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效力有效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2
      [2005]民立他字第55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05]鲁立请字第1号《关于如何确认仲裁机构名称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的效力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方当事人认为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未申请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实体纠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认为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仲裁协议无效的,应
    • 仲裁机构有权确认仲裁条款的效力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4
      仲裁机构有权确认仲裁条款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
    • 确认劳动争议调解协议效力的决定是否需要经过仲裁机构的确认才可以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双方当事人可以不经仲裁程序,根据本意见关于司法确认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是否确认调解协议
    • 劳动争议案件中未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确认的,能否提起劳动争议反诉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规定,反诉的内容如果没有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条的规定,使得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没有提出反申诉的当事人,如果没有提起诉讼作为原告的话,其
    • 合同效力确认纠纷是否能够申请仲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7
      合同效力确认纠纷可以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有效性,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