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民房是否牵扯财产分割有哪些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7:28:09 96 人看过

无论房产是否属于农村房屋的性质,离婚房产分割是以实际发生为准的,过程中涉及的费用比较复杂,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费用的产生主要来自于房产归属的一方有可能需要对未得房的一方给出一定的补偿。有如下几种情况:

1、如果农村房屋属于是婚前出资修建,产权属于出资一方,离婚时房产属于出资方,但需要对配偶就还贷部分和房屋部分作出补偿;

2、如果农村房屋属于是婚后出资修建的房产,一方按揭付款,产权属于首付出资方,一旦离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首付相当于夫妻共同债券,出资方配偶对出资方需要进行补偿;

3、如果农村房屋属于是婚前双方共同付一部分,借款部分婚后共同还贷款,产权为其中一方,那么离婚时产权房需要证明婚前出资不实赠予关系,不然只能对婚后还贷方就还贷和房屋部分做补偿。

4、夫妻双方其中一人全款买房,离婚时房屋或亏损属于付款人。一方婚前支付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属于付款一方。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离婚时尚未拿到房产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5、关于农村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农村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的介绍了,农村房屋的产权分配不像购房一样有一些票据可以作为依据,但同样也存在多种出资借款的情况,具体的话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好石榴有票据可以作为分割时的有效凭证。

6、农村房屋一般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农村房屋是农民重要的生活资料,在农村往往成为离婚当事人财产分割中争议的主要问题。国家对农村房屋至今未建立起登记制度,农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的分割,有别于城市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在处理涉及农村房屋的分割,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夫妻离婚农村房屋如何分割

要看该房产你是否有出资,如果没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农村房屋不能市场交易,是否有增值部分也较难证明。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而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所以,离婚后,房子仍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要向另一方支付两类补偿:一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二是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只要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04: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抚养费是否牵扯二婚夫妻共同财产
    一、抚养费是否牵扯二婚夫妻共同财产抚养费与继往婚姻中的夫妻共有财产之间虽有相似之处,但实属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抚养费乃是父母或其他向未成年人承担相应抚养义务者对于未成年子女所提供的各种生活和教育费用,这既是为人父母应尽之责,亦与人之再婚后的配偶无涉,其配偶不负有此项额外的责任,自然也就无需承担抚养费了。以此类推,抚养费显然与继往婚姻中的夫妻共有财产无涉。相反,继往婚姻中的夫妻共有财产则指的是夫妻在维持某种完整的家庭关系期间所获取的所有财产,其中不仅涵盖了夫妇双方共同工作所获得的工资金额、激励奖金以及劳动报酬,还包括他们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以及他们在知识产权方面取得的各种权利性收益,甚至还包括了来自公开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夫妇双方对于这些共同拥有的财产具有同等重要的法律权益,即享有平等的处置和决定权。尽管如此,每一位丈夫或妻子在处理自己的个人收入时
    2024-07-03
    96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情况有哪些,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式
    一、离婚十年后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夫妻离婚的方式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等未达成协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决定子女抚养等问题。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时,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割。一般来说,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具体来说,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只有
    2023-08-05
    38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属于无法财产分割
    以下房产无法财产分割:1、房产的所有权不属于夫妻任意一方的不能分割;2、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子,房屋产权不在夫妻任意一方名下;3、一方父母买的房子,且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的,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分割;4、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房;5、受赠、继承未过户;6、房改房未获得产权证。一、什么房产可以分割有很多种类型的房产如果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无法通过诉讼进行分割的,主要有以下几种:1.借名买的房。2.以子女名义买的房。3.商品房无产权证。4.买的二手房未过户。5.自建房未审批。6.受赠、继承未过户。7.房改房未获得产权证。8.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二、按揭房子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1、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2、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
    2023-03-23
    448人看过
  • 农村离婚财产分割所需哪些手续
    农村离婚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1、离婚夫妻平均年龄偏低,且时间较短;2、外出务工人员离婚案件所占比例逐年增长;3、难以调解,案件判决结案率高;4、解除婚姻关系所占比例较大;5、举证困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民法典男方出轨起诉离婚能分财产吗男方出轨起诉离婚能分财产,但是男方出轨,存在过错,有可能需要给女方赔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
    2023-06-23
    498人看过
  • 财产分割哪些情况下可以反悔
    关于财产分割事宜,有以下情况允许翻牌悔改:1.在签署财产分割协议之时,如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欺瞒行为;2.且在签署财产分割协议之际,若存在胁迫对方签订协议等不当手段。在此情况下,受骗者或被压迫者有权于财产分割执行后,向法律相关机构提出撤销申请,解除已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024-08-06
    230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的情况有哪些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如果是村民集体组织外部成员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将更为严格。如果将这些规定适用于售房行为,购房者的资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将难上加难。通过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规规
    2023-05-04
    28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财产分割可能不分或少分
    在进行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有任何一方当事人通过隐藏、转让、出售、破坏等方式试图损坏夫妻之间共有的财产,亦或是通过伪造债务的手段意图占有对方的财产的话,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于实施这些行为的一方,法律所允许的是减少其应得的份额,或者甚至剥夺他原本应该享有的财产分配权利。然而,关于其中关于减少的具体份额或者比例,以及在什么情况下能够完全免除其份额的问题上,法律并未对此做出详尽而具体的规定。仅仅是强调:这是“可以”实施的行动,至于实际操作中如何衡量与判定,则需要由法庭依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案件本身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最终的裁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4-08-16
    265人看过
  • 农村财产分割起诉书
    夫妻共同财产
    民事起诉书原告:写明原告的具体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被告:同上诉讼请求:1、对某具体地址的房产进行分割2、还有其他诉求与房产相关的写上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简单描述此纠纷的症结:如某具体一房屋系谁所有,什么时候去世,没有遗嘱,现要求对此房产进行分割继承,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某某区人民法院具状人:签名年月日一、农村家庭成员间分割房屋如何确权正确确认家庭成员每个人的房屋产权的具体份额,还需明确建房申请人、《宅基地使用证》登记人与房屋产权之间的关系。《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所以农村宅基地政策实际是各省市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授权,对农民居住用地权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论贫富按人定量,通过造房用地的审批以保障每个农民都有其建房居住之地,属国家对农民居住权的基本保障。虽然《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
    2023-04-11
    212人看过
  • 不能分割婚前个人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无权分割婚前个人财产的情况有: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并支付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一方婚前租赁、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以一方名义登记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前个人财产投资收益如何分割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得的物资利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需要注意只有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用于投资的那部分个人财产依然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2023-07-04
    243人看过
  • 可以请问农村自建房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属
    农村自建房离婚是否可以算为财产如下:1.如果是父母、小夫妻共同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父母、小夫妻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所有;2.如果是父母单独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父母,离婚时不能分割财产;3.如果是小夫妻单独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小夫妻,离婚可以算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分给孩子答案是否定的。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是指基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或者其他途径得到的譬如工资,利息,奖金,房租,股票收益等等收益获得的实物或者货币形式的财产性物质。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的所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有一方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分割是夫妻双方的事无关第三人(包括成年或者未成年)。当然如果是夫妻双方和自己的的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没有分家的,首先要理清属于子女的财产后再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实际上是家庭财产的分割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所以成年孩子是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明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
    2023-07-31
    301人看过
  • 离婚时夫妻公司财产有哪些分割情况
    一、如何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二、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有价证券?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
    2023-03-02
    256人看过
  • 农村房子买卖是否对农民享有财产保障
    农村房屋的买卖效力是: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并非都认定为有效或无效,对于转让给城镇居民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对于转让给同村或外村居民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一、二手房买卖签阴阳合同有效吗二手房阴阳合同可以有法律效力。阴合同中的交易价格是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阳合同是对外登记公示的合同,其价格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即房屋买卖合同中其他部分的约定对外生效。二、为避税签订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为避税签订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是:阴合同中一般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合法即受法律保护,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有效;阳合同是对外登记公示的合同,未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不发生法律效力,应当认定为无效。三、小产权房纠纷一般会怎么判小产权房纠纷一般会被判合同无效。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以下不同情况: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
    2023-03-20
    477人看过
  • 有雇佣关系牵不牵扯责任划分
    雇员遭受人身损害的,会牵扯到责任的划分,划分责任后才能确定损害责任由谁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
    2023-02-13
    116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农村房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一、夫妻离婚离婚后农村房产分割方法有哪些?农村房屋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3、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
    2023-05-22
    388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判离中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0
      的问题是这样的,在离婚诉讼中,还可以只就你们离婚先做出判决,至于你们的夫妻财产怎么分割,可以在离婚诉讼时,暂时不予请求,等到判决离婚后再由你们自己对财产进行处理。
    • 农村房屋财产分割是否属于农村房屋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6
      无论房产是否属于农村房屋的性质,离婚房产分割是以实际发生为准的,过程中涉及的费用比较复杂,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费用的产生主要来自于房产归属的一方有可能需要对未得房的一方给出一定的补偿。有如下几种情况: 1、如果农村房屋属于是婚前出资修建,产权属于出资一方,离婚时房产属于出资方,但需要对配偶就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作出补偿; 2、如果农村房屋属于是婚后出资修建的房产,一方按揭付款,产权属于首付出资方,
    • 《民法典》按份共有房产财产分割有哪些情况?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5-31
      按份共有发房屋分配有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情况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比如说有的房产证上仅仅登记为一方所有,但是房产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需要均分。但是双方如果已经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屋的产权比例归谁所有的,就要按照该夫妻约定来处理,而不是均分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
    • 房子是农村婚后所盖,牵扯到公公婆婆,如果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2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后农村分割情况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