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司法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08:41:29 254 人看过

一、最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司法解释

1、生产、作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重大安全事故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1、生产、作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和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业务过失类犯罪,是业务上过失致死伤犯罪(即指从事业务的人员,违反业务上的注意义务,造成他人死伤的行为)。该罪的主体,要求是从事容易引起死伤结果的业务的人员。以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是以管理制度的客观存在为前提的。

三、重大事故安全生产罪责界限

重大责任

两罪都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且行为人对重大事故的发生都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但两者有明显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主管与直接管理劳动安全设施的人员,一般不包括普通职工;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较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范围要厂,包括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的一般职工和在生产、作业中直接从事领导、指挥的人员。(2)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对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的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是一种不作为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生产作业的领导、指挥人员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是作为形式的犯罪。

玩忽职守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都是由于行为人未尽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构成的犯罪。两者主要有以下共同之处:(1)在主观上均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2)犯罪主体均为特殊主体,都要求具备法定身份;(3)犯罪客观方面都可以以不作为方式构成犯罪;(4)两罪的构成都要求法定危害结果的发生。

但是,两者的区别非常明显:(1)侵犯的客体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具体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3)犯罪主体不同。尽管两者都是特殊主体,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中负责劳动安全设施的直接责任人员;工作人员。(4)犯罪发生的场合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玩忽职守罪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管理职能的职务活动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4日 0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文章
  • 关于确定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刑法条文]第138条知道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造成重大伤亡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关法律]《教育法》第七十三条知道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成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六款明知校舍有倒塌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校舍倒塌伤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刑事责任?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2023-08-08
    294人看过
  • 最新网络安全法司法解释是什么
    暂未出台关于网络安全法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文》第一章总则规定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规定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规定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规定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
    2023-11-15
    228人看过
  • 刑法中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定罪标准的解释
    1.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2.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三)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刑法对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定罪标准《刑法》对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犯此罪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
    2023-07-10
    362人看过
  • 解释责任事故罪的司法规定(重大)
    我国刑法规定在生产中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是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本罪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其立案追诉标准,司法解释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若造成三人以上重伤或者死亡一人以上;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若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百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以上是本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也是本罪的司法解释。重大责任事故罪谁负责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应当由从事相关业务的主管人员负责。根据《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条[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
    2023-07-01
    140人看过
  • 安全生产事故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定罪标准:1、致人死亡1人以上的;2、致人重伤3人以上;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或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同时法律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一、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怎么判刑1、违反爆炸性、易燃
    2023-03-04
    433人看过
  • 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如何预防交通重大事故结合交通路政部门,及时清算路面阻碍物,加固路基,在各风险路段增设警示标记,严防交通事变发作;对辖区公路存在的交通平安隐患及时向相干部门进行汇报,送交预警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尽快予以整治;加大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力度,对客车超员、校车超员、超速行驶、疲惫驾驶、酒后驾驶、守法停车、无证驾驶、无牌无证、农用车载人等重大交通守法行动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查纠各种道路交通守法行动,坚定根绝重特小道路交通事变的发作。三、重
    2023-04-13
    467人看过
  • 安全保障义务司法解释最新规定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义务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与此相对应的权利主体是:(1)消费者;(2)潜在的消费者;安全保障义务3)实际进入该服务场所的任何人。该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是:在特定的服务场所,权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当得到保障,义务人应当对这种人身和财产安全履行相应的积极作为或者消极不作为义务。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基础是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由诚实信用原则派生而来的,它来源于德国法院法官从判例中发展起来的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或者一般
    2023-06-14
    129人看过
  • 新《安全生产法》重点条款解读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解读: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有关安全责任的规定。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以及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增加,越来越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新设备被广泛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一方面,对于促进生产经营效率提高和产品升级换代具有重要意义,也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生机与活力;另一方面,如果生产经营单位对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设备了解与认识不足,对其安全技术性能掌握得不充分,或者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些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新设备就可能成为导致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因此,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
    2023-04-24
    268人看过
  • 最新最全受贿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受贿罪进行如下规定: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第一款规定的
    2023-11-26
    360人看过
  • 重大安全事故罪有没有谅解书
    全部赔偿受害方不出谅解书,也不用怕交警队在事故认定书中,会证明你己全部赔偿了受害方。这种情况上庭法也会认的。所有还是有机会被判缓徒不用坐牢。谅解书只能说明肇事方己赔偿受害方,受害方不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方面立要交警机关立案,就会向检察院提请逮捕,逮捕后检察院会移送法院提起刑事起诉,法院会对肇事方开庭宣判。放心只要己全部赔偿受害方,多半就是缓刑不用坐牢。一、车祸韧带断了怎么赔付车祸韧带断了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是具体的金额那要看韧带断裂的部位以及治疗终结之后对于功能的影响程度。才能鉴定属于几级,然后根据鉴定级别进行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理赔多少肇事方与受害方谁说了都不算,取决于当初肇事方投保的车辆险种及保险
    2023-03-10
    62人看过
  • 安全重大事故什么样的算是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事故定义1、事故: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2、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
    2023-06-12
    458人看过
  • 安全生产两高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安全生产两高司法解释有哪些?主要有《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明确说明了安全生产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二、《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七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
    2023-06-03
    141人看过
  • 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1.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二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3.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二作受到重大损害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细分的判刑标准: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从司法实践来看,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
    2023-07-16
    212人看过
  • 最新网络诽谤罪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201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2013年9月9日公布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解释如下: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
    2023-04-25
    178人看过
换一批
#安全生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产安全事故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该事故是具有人的过失性,和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造成的事故有本质上的区别。 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则如下: 1、严格依法认定、适度从严的原则; 2、从实... 更多>

    #安全生产事故
    相关咨询
    • 司法解释中国新刑法重大安全事故罪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27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
    • 重庆市大型群众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0
      我的解答是: 重大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释作出如下规定: 1、生产、作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 最高院对于危险重大安全事故怎么解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9
      《劳动法》第九十二条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枣庄医疗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释义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20
      医疗事故罪(刑法第335条),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犯罪减刑多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7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