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无行为能力权益怎么保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5 02:53:59 176 人看过

职工无民事行为能力后,由其法定代理人保障其权益,而法定代理人是职工的监护人,包括配偶、子女及父母等。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使法律关系发生、改变或消失的资格。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可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有限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三种情况。法人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言之,民事行为能力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提供了现实条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者他人独立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1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职工权益有哪些方面,如何保障员工权益
    劳动法第二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保障员工权益要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一)进一步夯实职代会制度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基础地位(二)按照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正确把握职代会与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关系(三)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职代会职权(四)使加强职代会自身建设与促进企业科学管理相结合一、工会如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在企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新形势下的重大
    2023-02-23
    192人看过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保护其合法权益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保护其合法权益1.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2.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3.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怎么离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律意义上是指不能辨认自身行为,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在婚姻关系中是指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包括痴呆症人在内的成年精神病人。此外也包括植物人,脑萎缩,脑瘫患等特殊人群。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的合法权益有时会遭受其配偶的侵害。但其配偶在法律地位上是其监护人。只有监护人
    2023-11-01
    205人看过
  • 农民工权益为什么得不到保障?
    一、劳动关系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法》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部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存在着许多不平等和不合理的内容和条款。如一些从事建筑、采矿等危险行业的用工单位私下与农民工签订事故责任自负的生死合同。二、部分农民工劳动权利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加班不给或少给加班工资。多数农民工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待遇低。一些私营企业,每天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有的高达18个小时,超时工作现象严重。二是拖欠甚至拒绝给付工资和其它福利待遇。在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非法使用童工,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收取抵押金,强迫劳动等行为。三是休息休假权利没有落实。不少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和国际劳动节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也不让农民工休息。四是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劳动保护。有的用人单位不给农民工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农民工经常进行没遮拦作业,导致农民工职业
    2023-06-19
    278人看过
  • 保障职工权益,赋予参与决策权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怎样切实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相关单位和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良好外部氛围,提高广大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其次,要加强对女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和自我发展意识,保护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和自身利益。另外,有关劳动人事部门对各企业单位贯彻执行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企业更好地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
    2023-07-03
    166人看过
  • 十年工龄员工离职后权益保障
    十年工龄辞退赔偿一般是: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3、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
    2023-07-20
    391人看过
  • 劳动保险与雇主权益:工伤职工与雇主权益保障
    企业与伤残劳动者能否解除劳动关系,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劳动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者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工伤后解除劳动关系吗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
    2023-07-08
    84人看过
  • 宁波女职工特殊权益有保障
    “女职工在孕期,可有3次机会挑选自己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30天;对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2个小时哺乳时间,考虑到有些职工家离公司比较远,哺乳时间可以集中一起使用……”对于宁波一舟投资集团的1300多名女职工来说,这些规定就像一颗“定心丸”,让她们能够安心工作,而这都是公司《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带来的保障。据了解,宁波现有女职工111.3万人,占职工总数的48.5%.2004年,宁波市总工会在全市推行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从女职工“五期”特殊保护、公平就业、男女同工同酬、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等方面,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已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13372份,覆盖企业36062家,涉及女职工82.86万人,签订率达96.3%.许多企业不仅建立了工会女职委组织,其对女职工的保护力度还高于法律规定的专项集体合同。宁波长丰热电有
    2023-06-10
    189人看过
  • 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指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谁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该员工所在的单位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住院期间有专门
    2023-07-02
    414人看过
  • 职工权益保障不应有“真空期”
    职工权益保障的盲区是什么?所谓的的入职首月,社保缴纳遭遇真空期就是这样的盲区。保障职工权益,这一点无可争议,记者所做调查中的那几家企业也都是愿意为职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没有一家企业想逃避这种责任。这种职工权益保障的盲区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出现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保退出有30天的预留期,进入登记又有30天的宽限,相关部门审核也需要时间(具体的规定可以参见二三版)。从这个角度来说,入职首月,社保待遇享受出现真空期谁都没有错。相关部门没有错,企业没有错,职工也没有错。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一个合法的漏洞。一位企业的负责人说没想到刚上班这么快就出事,但是没有一位职工希望自己生病,希望自己出意外。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就是为职工在意外面前获得一份保障,它应该实现的是无缝衔接。我是前几年的12月买的车,车到手的前两天4S店工作人员就提醒我先买好车险,这几年每年进入11月,推销车险的电话就铺天盖地,我
    2023-06-04
    296人看过
  • 职工权益破产保障机制解读
    2006年通过的新破产法,规定了一套程序保障和实体保障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职工权益保障机制。这一机制是立法机关和参与者集体智慧的结晶,反映了不同的利益诉求。这个机制值得我们认真解读。一、程序保障机制1.职工安置预案从破产程序由谁启动的角度,可以把企业破产区分为自愿破产和强制破产。新破产法规定,除债权人申请启动的强制破产外,债务人提出申请自愿启动的破产程序,必须向法院提交职工安置预案。这是立法机关在总结各地政府和法院处理企业破产好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需要作出的重要规定。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需要一并提交职工安置预案的做法,开始仅限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列入国家计划破产的国有企业,后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扩大到所有债务人。但是,职工安置预案的内容与制定、落实,因企业性质不同仍然存在区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国有控股企业等公有制或公有制占主导的企业,职工安置预案的内容主要是职工安置渠道和
    2023-04-21
    94人看过
  • 职工离世后家属的权益保障
    家属享受遗属补助。在职人员在职因病去世基本享有以下三种补偿:1、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去世的,丧葬补助费按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2、一次性抚恤金。3、遗属生活补助费,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享受的待遇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2、祖母、母、妻年满5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3、子、女(包括遗腹子、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的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十六岁或残疾经过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4、子女虽然超过十六岁但仍在普通中学或职业中学、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军队院校和研究生)就读者;5、职工自幼由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须依靠职工供养且共同居住者;6、独生子女
    2023-07-17
    395人看过
  • 去产能要先建立职工权益保障金制度
    产能过剩情况下或越来越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多位研究破产法专家,各位专家均再三强调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尊重市场规律。职工救济安置是关键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表示,国内的企业破产案件中,百分之八九十以上的企业进行的都是破产清算程序,部分具有挽救价值和挽救希望的大中企业则选择破产重整程序。在重整案件中,大部分是由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但也有部分企业是成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主持重整过程。在进行重整程序的数十家上市公司中,目前尚未有一家以破产清算而告终。对于部分重整案件实际上由地方政府主导,王欣新直言是为了解决相关社会问题,特别是解决职工的救济安置;同时政府支持也有助于促进重整成功。在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政府就比较少介入,像广东深圳等南方城市已经成立了对职工的债权清偿与就业安置专项基金,能够对破产企业职工进行较为完善的保障。《企业破产法》实施以
    2023-06-06
    264人看过
  • 新疆《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8月施行
    导语:为进一步保障职工劳动权益,5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条例》内容主要包括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监督与救济、法律责任等,今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重点突出了职工的工资待遇及福利方面的内容: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拖欠或者欠缴。用人单位可以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合理确定职工的工资标准和其他福利待遇,并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调节机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逐步增加职工工资。《条例》指出,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需要延长或者暂时部分支付职工工资的,应当提出方案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同级工会对方案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因工伤亡或者患了职业病,用人单位都要负责任。《条例》因此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职工订立免
    2023-06-09
    277人看过
  • 法院如何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利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的定罪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二个档次。对于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掌握在“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为十万元以上。以上是关于职务侵占罪判刑标准的相关内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鉴定费用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法院收费为80元。1.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2.去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做鉴定(对了解情况的家属进行询问,对被鉴定人进行询问,对相关病历进行审查等)3.拿到鉴定书后就可以了
    2023-07-02
    2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职工无行为能力权益如何保,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22
      职工无行为能力,应当由法定监护人进行监护,配偶是第一顺位的监护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进行民事活动,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为什么《》不能有效的保障劳工的权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1
      那是你还没有全面了解该法,还不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说说你的具体问题,我告诉你用什么法律规定来解决你的问题。
    • 如何保障女职工利益女职工在职代会会议中,如何保障女职工的权益?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30
      一、以制度作保障,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职工是企业的主人,职工对企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是通过职代会这一基本形式来实现的,女职工代表作为职代会的组成部分,代表着绝大多数女职工的心声,比其他男代表更知道应该怎样维护自身的权益,如:妇女的生育生理健康权、劳动保护权、安全卫生权等。因此,女职工要在职代会中发挥和切实维护自身权益的作用,首先要争取女职工代表的人数达到女职工人数的比例;其次要
    • 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障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1
      宪法第48条规定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社会上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在对劳动者和工作人员进行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歧视妇女。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因此也就
    • 买无产权的房子怎么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2
      风险很大,要特别重视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因为以后出了纠纷就是靠合同说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