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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损害赔偿诉讼地法院是怎么规定的呢?

2022-07-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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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回复

专业分析:

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管辖的问题,上面几条已经很清楚了,你可以以合同违约来打官司,也可以打侵权官司,可以管辖的法院很多,但是我觉得最好的是选择一个有利于原告的法院来打嘛。 至于被告嘛,你管他物流公司和车主是什么关系啊?没必要考虑,如果爽快点就直接把物流公司列为被告就行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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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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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和其他的合同违约类似,我们要注意在进行赔偿之前,首先要做好责任划分的工作,对于托运人责任和承运人责任进行划分,来明确每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之后,再进行确定赔偿的金额等问题。 (一)托运人责任常见的有: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百分比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常见的有: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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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1、货运事故赔偿分限额赔偿和实际损失赔偿两种。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责任限额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尚未规定赔偿责任限额的,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 2、在保价运输中,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实际损失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声明价格的,按志明价格赔偿;货物能修复的,按修理费加维修取送费赔偿。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 3、未办理保价或保险运输的,且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未约定赔偿责任的,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赔偿。 4、货物损失赔偿费包括货物价格、运费和其他杂费。货物价格中未包括运杂费、包装费以及已付的税费时,应按承运货物的全部或短少部分的比例加算各项费用。 5、货物毁损或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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